济宁市兖州区口腔医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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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口腔医院温馨提示
发布时间:2008-3-1  热度:5784
患者及家属朋友们:
“一切为了病人”,是我们的办院宗旨,维护广大患者的利益是我们的职责,为了确保您在医疗过程中的利益不受损害,现将我院有关医疗规定和注意事项敬告如下:
我院规定,除挂号室收款处按规定收取现金并向付款人开具正式发票外,其他科室和个人以任何方式和手段收取病人现金的,均为私收费行为。请您积极举报,一经查实,原款(私收款)退还,并可获得奖励1000元。
为保证病人利益不受侵害,我院规定不准任何科室和个人向院外介绍病人,以获取回扣和非法收入。若有被介绍到外院、个体牙科诊所及医生在家非法私开家庭诊所去治疗的病人,可凭证据向我院举报,证实后医院为您报销花费的诊疗费用,并奖现金1000元。
我院在文明行医、廉洁行医等方面有严格的规定,禁止任何人利用职权向病人索要钱物或接受宴请,禁止接受各种形式的回扣。请您在医疗工作中大力协助医院进行监督,院内大厅设有举报箱,监督电话:3633983,我们殷切希望您对我院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,衷心欢迎您对我院的医德医风进行指导和监督。
谢谢合作!
兖州区口腔医院
2008年3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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